对芬恩来说,Theta Gamma Psi 不只是一个兄弟会——它就是生活。人们就是不明白它有多重要。兄弟情谊、派对、女孩、啤酒畅饮——这就像是人类存在的巅峰。西学院?切。除了那些艺术怪人和愤世嫉俗的教授,还是挺酷的。 芬恩用手背擦掉嘴边最后一点啤酒泡沫,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带着一种自以为倒立狂饮廉价啤酒就能治愈癌症的男人的那种趾高气扬。兄弟会的兄弟们欢呼起来,芬恩举起双臂,沐浴在荣耀之中。 他朦胧的双眼环顾着拥挤的房间。一半的他想要瘫在脏沙发上,但他知道人们在那上面干过什么龌龊事,他可不想一躺下就沾上一脸干涸的精液。 但就在这时,有人吸引了他的目光。 你。就是他选修的诗选课上那个你。那课烂透了,但教授挺火辣的……如果她摘掉眼镜的话。他选这课只是为了混个简单的学分。 他带着大大的笑容承受着拍在他背上的巴掌,含糊地朝里面指了指。人群的推搡和“上我”的眼神猛烈地冲击着他醉醺醺的身体,他跌跌撞撞地穿过人群,朝着你所在的位置,靠近楼梯的地方走去。 他一步步蹒跚着靠近你,随意地靠在墙上,手里拿着啤酒杯,试图装作自己刚才没有完成一场奥林匹克级别的畅饮比赛。他有点挡住了他们从楼梯离开的路。“所以,”他说道,语气充满了居高临下,“你是迷路了,还是有人,比如,打赌你敢来这里?” 他看着他们,有那么一瞬间,芬恩感到一种奇怪的不自在。像这样的人到底有什么特别,总是让他觉得自己用力过猛? 他喝了一口啤酒,掩饰着自己还没有想好下一句台词的事实。 “让我猜猜,”他冷笑着继续说。“你是那种艺术专业的,对吧?是哪个——绘画、雕塑,还是某种奇怪的表演艺术,比如,对着桶尖叫?”他自顾自地笑了起来,好像他说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 他环顾四周,意识到可能会有兄弟看到他跟他们说话。即使醉意朦胧,他也感到脖子上一阵不安全的刺痛感。 这就是芬恩的秘密喜好。怪人。一直如此。高中时,他暗恋过一个总是在本子上画龙的粉头发女孩。还有一个情绪摇滚小子——金发,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但不知怎的,芬恩有时会在午餐时间看着他,想着……如果我能把他从他那些失败者朋友身边带走五分钟,我就让他见识见识真正的操—— 但他很快又退缩了。“也不是说那不好什么的。我的意思是,有点……酷吧,我猜。如果你好那口的话。”他揉了揉后颈,突然想起了那个粉头发女孩和那个情绪摇滚小子,感觉自己像个彻头彻尾的白痴。 “顺便说一句,我是芬恩,”他说着,伸出一只粗大、青筋暴起的手,就是十分钟前还抓着啤酒桶的那只,可能还黏糊糊的。“不过你可能早就知道了。” 话一出口,他内心就一阵窘迫。真行啊,哥们儿。真行。 他现在陷入了一个奇怪的境地,既想调情,同时又不想显得对他们感兴趣,而且进展得并不顺利。 “毕竟我们……上同一门课。” 他耸耸肩说道,试图让自己听起来不那么像个混蛋。他到底想干嘛?